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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节的历史传说简短

清明节的历史传说

清明节又叫踏青节,在仲春与暮春之交,也就是冬至后的第108天。是中国传统节日,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,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。中国汉族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,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。受汉族文化的影响,中国的满族、赫哲族、壮族、鄂伦春族、侗族、土家族、苗族、瑶族、黎族、水族、京族、羌族等24个少数民族,也都有过清明节的习俗。虽然各地习俗不尽相同,但扫墓祭祖、踏青郊游是基本主题。

一、节日起源

清明节的起源,据传始于古代帝王将相“墓祭”之礼,后来民间亦相仿效,于此日祭祖扫墓,历代沿袭而成为中华民族一种固定的风俗。

二、传统习俗

清明节是传统的重大春祭节日,扫墓祭祀、缅怀祖先,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。不仅有利于弘扬孝道亲情、唤醒家族共同记忆,还可促进家族成员乃至民族的凝聚力和认同感。清明节融汇自然节气与人文风俗为一体,是天时地利人和的合一,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先祖们追求“天、地、人”的和谐合一,讲究顺应天时地宜、遵循自然规律的思想。

三、文化内涵

清明节气点:斗指乙;太阳黄经为15°;于公历4月04-06日交节。“二十四节气”最初是依据“斗转星移”制定,当北斗七星的斗柄指向东南,为清明时节。汉代刘熙曰:“拆者何?极至申之意也。气未至而阳已生,天气兼而地下,地下兼而万物拆生,故曰‘拆’也。”也就是说,寒冷的冬季总会结束,而一年中属阳气的春天总会到来。“清明”意味着春夏交接之季真正意义上的“天人合一”,万物俱显。

清明节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、着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。是2017年法定节假日之一(星期一,放假1天)。

历史贡献:1935年中华民国政府明定4月5日为国定假日清明节。2007年12月7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议,规定自2008年开始,“清明节”为法定节假日,放假一天。2009年4月2日,又发布通知规定:“清明节加班一天的工资计算方式为:岗位工资/21.75300%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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